零歲至六歲兒童發展篩檢量表 相關說明
測驗介紹:
零歲至六歲兒童發展篩檢量表 |
出版日期 |
2000/07 |
測驗功能 |
兒童發展篩檢 |
管制等級 |
C |
適用對象 |
零歲至六歲 |
施測時間 |
10~20分鐘 |
施測方式 |
個別施測
由主要照顧者填寫 |
修訂/編製者 |
黃惠玲編製 |
編製/修訂者簡介 |
黃惠玲根據發展理論及臨床實務經驗整理歸納而來。 |
測驗功能介紹 |
快速並簡便地篩檢出遲緩邊緣、發展遲緩或發展不均衡的學生,並參考作答內容進一步作鑑定與診斷。 |
測驗內容介紹 |
依照發展理論,分成五個部分來評估,這五類題目皆按照發展的順序排列,每題都是一句敘述,是孩子發展上會出現的關鍵表現。例如:
1. 語言與溝通發展
2. 社會人格發展
3. 粗動作技能發展
4. 細動作技能發展
5. 知覺與認知發展 |
常模/信效度說明 |
常模樣本來自高雄市及台北市共616名。與「貝萊嬰幼兒發展量表商數第一版」(Bayley-I)、「貝萊嬰幼兒發展量表商數第二版」(Bayley-II)均有極高或顯著的相關;與「魏氏學齡前兒童智力量表」(WPPSI-R)有顯著相關。 |
計分解釋 |
由醫院或早療單位人士做出發展狀況分布圖與結果判斷,可看出孩子在五個方面發展的正常、邊緣、遲緩的情形,綜合五個部分可看出孩子發展的均衡與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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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者資格限制:
- 使用等級分為A、B、C三等級,凡符合A級資格者可使用B、C等級;符合B級者可使用C等級。
- 無心理測驗專業背景者,需接受本公司所安排之測驗研習,通過考核者,將發給研習證書,以作為專業證明。
A 級:具有專業資格之心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語言治療師、特教老師或具該測驗研習證書者。
B 級:社會服務及心理諮商機構之社工師或大學心理、輔導學系等相關科系畢業且修過心理測驗與教育統計,或具該測驗研習證書者。
C 級:幼稚園教師可在具有特教或測驗專業人士督導之下使用。
篩檢標準
- 基底水準(Basal Level):由每個發展領域中最上面的題目開始找出第一個出現『不會』的題目,將題號圈起來,此即為基底水準。
- 頂峰水準(Ceiling Lecel):找出最後一個出現『會』的題目,將題號圈起來,此即為頂峰水準。
- 正常發展:基底水準落在實際年齡。
- 發展遲緩可疑對象:基底水準低於實際年齡,而頂峰水準低於或落在實際年齡。
- 追蹤對象:基底水準低於實際年齡,而頂峰水準高於實際年齡。